恒基兆业地产(00012 )偕同旗下公司北京恒兆置业,昨遭深圳市兆田投资入禀本港高院兴讼,追讨4,300 万元顾问服务费,有关服务乃于○六年提供,估计涉及恒基兆业地产旗下恒基中国于广州北京路「青年文化宫」地段的发展项目。
恒基中国旗下公司广东嘉星房地产早于九七年与广州市青年文化宫签约,合作重新发展广州市北京路286-318 号青年文化宫黄金地段,该幅土地面积达9,612 万平方米。广东嘉星房地产的八成股权由恒基一方所持,余下两成由深圳市兆田投资所持。
土地曾被国土局收回
拆迁期间,恒基一直遇到租客拒迁阻力,至○四年该幅土地被评为闲置土地,并于○六年被广州市国土局收回。
恒基不欲让已投放在该项目上的5 亿元人民币付诸流水,故在当地向各个有关方面斡旋,结果在○六年底内地法院判广东嘉星房地产可取回土地。
至去年,该幅土地已大幅升值,估值达28 亿元人民币或以上。
前伙伴内地掀讼争地
恒基一方正打算重新启动发展计划之际,当年的发展伙伴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却在内地展开诉讼,欲争回土地,广州市青年文化宫控告广东嘉星房地产、广东省工商局及广东省外经贸厅等三方,指三方不按正常程序收回土地。
而广州市青年文化宫其中一项指控,是指广东嘉星房地产股权转让予兆田投资出现问题。
恒基兆业地产昨收报59.35 元,升0.35 元。
原诉人:深圳市兆田投资
答辩人:恒基兆业地产、北京恒兆置业
传讯令编号:HCA82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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