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有关媒体透露了将在8月初公布实施的上海关于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细则初稿内容。记者从北京市建委获悉,北京关于限制外资购房的细则还在抓紧拟定当中。
昨天,据上海相关媒体报道,上海“限外”细则浮出水面,主要内容为:第一,“一证一套”,即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士、港澳台人士购房按照“一个证件一套房屋”的原则,只看证件而不论人。其中,境外人购房必须拥有居住证(居留证)或者持长期有效签证,香港地区居民有效证件包括回乡证、香港身份证以及香港护照;台湾地区客户的台胞证、台湾身份证明亦算两个证件。第二,公证处初审,不追溯历史购房数量,即自细则公布之日起外资新购置的商品房才计入数额限制,此前的购房记录不做参考,客户在文件正式颁布前已购房的一概不算,自文件实施之日起所购的房屋才适用新规。
而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建委了解到,六部委“限制外资购房”的文件下发后,7月20日,北京市建委市场交易管理处下发了《关于境外机构、个人购买商品房签约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明确,自2006年7月21日起,“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暂定只能购买一套住宅”,“其他实施细则按照建委今后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而目前,该实施细则正在拟定中,上周,市建委有关部门已经牵头,联合其他五个部门召开了碰头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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